如果在评分时,同一个节点中执行人有重复,分数会如何计算?
有时在评分环节,同一个节点的多个执行人会出现重复。
比如,如下图所示,在模板中的上级评价环节,已经勾选了“直接上级”为评价人,同时也在“指定人员”中设置了执行人,如果发起考核后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和“指定人员”重复了,评分会按照什么样的权重分配方式来计算呢?
当同一个评价节点执行人重复时,有两种情况:
(1)该节点评价范围为“全部指标”或者“部分指标”中选择了“按节点设置”时:
这时该节点的所有人员权重均分。比如,如果不重复时是5个人评价,相当于每个人权重20%。如果其中有一个人是重复的,那就相当于4个人在评价,每个人权重25%。
(2)“部分指标”且“按评价人设置“:
这时重复的那个执行人的权重会相加。比如,“温、诺、琴”三个人是被指定人,这三个人的权重分别为30%。这时,“琴”的下属如果是被考核人,琴的权重就是【10%+30%=40%】